渭南市妇幼保健院(第二名称渭南市人民医院、渭南市儿童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同时也是西安医学院的教学医院。这里是陕西省首批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陕西省儿科、妇科、遗传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渭南市妇科、儿科、新生儿科、遗传代谢病质量控制中心。
医院占地 35.86 亩,开放病床 550 张。现有职工 870 余名,其中中高级职称450余名,市管拔尖人才及“三、三”人才 11 名。设有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等 21 个临床、保健、医技科室,开设病区 12 个。同时,配备常规检查及危重症救治所需的先进设备。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健委的大力扶持下,占地 135亩、业务用房面积达 14.23万平方米的新院区即将投入使用。
此外,医院已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建立全面技术合作关系,亟需大量优秀专业人才来院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渭南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根据岗位需求,择优录取。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5年4月1日(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计算)。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本公告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在服务期内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
4.失信被执行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渭南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8:00时至2025年4月25日12:00时。
2.具体操作:
(1)微信扫码,线上填写报名信息。
(2)线上报名信息初审合格者,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执业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渭南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资格复审。
审核时间:2025年4月10日08:00至2025年4月26日12:00。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报名结束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三)专业及其他要求
1.眼科3人,耳鼻喉科4人,超声科3人,病理科1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有本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2.临床医学1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资格,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安排在资格审查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渭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钉钉招聘群公告。
2.面试
面试公告在渭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钉钉招聘群另行公告。
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体检。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换算至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或未开展笔试的,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通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使用市级备案制编制,并与本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人员在渭南市妇幼保健院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部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三、特别提示
1.博士研究生不占岗位计划,有意来渭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请投递本人简历到rsklxf@126.com。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应聘岗位,诚信报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核,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相关网站公告或钉钉招聘群信息并认真阅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在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